12月12日上午9:50左右,一位群众来到我所一楼办证服务大厅4号登记审核窗口办理一辆中型客车的注销抵押业务,正在窗口受理业务的陈警官在审核材料时慧眼识破代理人黄某某提交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系伪造的。
陈警官一边迅速向所长报告,将黄某某和一起来办理该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郑某某“请”进办公室,一边立即向城门派出所报警,随后城门派出所民警赶来将这两人带到所里,进一步调查这本伪造登记证书的来历。
 这本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记者多次报道了车管所干警识破利用伪造的证件办理车辆牌证的事件,在这里本网记者再次提醒广大车主,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应该用伪造的证件去办理自己车辆的牌证业务,确实应某种原因遗失了车辆的有关证件,可以向福州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补办牌证,这是唯一的合法途径。切莫怕麻烦去听信别人的蛊惑,到社会上伪造证件去车管所办理业务,结果只会是得到法律的严惩!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宏榕 通讯员 陈宗奇)
|